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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交易所定向融资计划详解

发布时间:2019-08-28 16:52:41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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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交易所定向融资计划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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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很多融资方及金融机构纷纷涌向各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发行的各类固定收益类直接融资产品,如“定向融资计划”等。
 
此类融资产品,一是可以形成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合规的进行产品创新;二是解决了资质较好企业的融资需求。另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备案发行的“定向融资计划”除需严格审核融资方
 
的各项资质,还款来源,还款能力等,往往还会要求有被各大评级机构评为AA+的关联主体为产品如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且要求发行方办理抵质押相关风控措施,以确保投资人的本
 
息兑付。
 
什么是定向融资计划?
 
定向融资计划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投融资产品。其本质是经各地方金融办公室审核批准,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
 
目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的业务。每个金交所发行的产品均需到地方金融办进行备案。
 
定向融资计划业务属于私募性质,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募债范畴。
 
合格投资者只有先注册为各金融资产交易所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会员,且经风险测评结果与产品的风险级别相匹配后才能对产品进行认购和受让。同一种定向融资计划产品(同一备案编号)的投资者人
 
数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定向融资计划的发行
 
定向融资计划采用备案制发行,发行完成后需在金交中心登记备案,并通过金交中心网站或其他方式披露相关公告,并由金交中心与受托管理人同时(或有)督导发行方按时兑付本息。通常,定向融资
 
计划可分次备案分期发行,合格投资者认购金额起点为100万元,并要求发行方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信措施。
 
定向融资计划主要参与的机构有:金交中心、发行方、增信方、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一般其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产品存续期间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义务。产品的本息兑付,将由受托管理人持续跟进执行,金交中心会督导。如遇发行方违约,增信方(如有)需要代为偿付或者处置抵质押
 
担保物进行偿付。定向融资计划受托管理人及金交中心,会协助定向融资计划合格投资者向发行方维权,以确保定向融资计划的本息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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